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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新作:关于疫情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7-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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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8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第十二条提出,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并持续以约17%的规模增长,且这种情况在24小时全天候营业的电商平台上表现更为明显。但目前,各地夜间经济主要集中在购物、酒吧、餐饮等以单一娱乐消费为代表的传统领域,其他优质项目供给不足,对于夜间经济的精细化管理程度仍然不够。

为此,建议:

1.出台繁荣夜间经济政策。一是建议各地针对本地特点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打造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精品夜市、特色展演等,开展以文化、旅游、购物、餐饮等为主题的周末或节日精品夜市活动,丰富夜间消费内容。二是给予相关夜间经济企业资金补贴或政策优惠。鼓励重点景区、街区及商超、便利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对延时场所给予电费补贴,对于新建的重点夜经济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优惠等资金政策。三是鼓励发行消费卡(券)。鼓励各级工会组织、金融机构、旅游企业发行消费卡,分层引导、分类打造,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满足消费需求。

2.丰富夜间消费产品类型。一是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景区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夜间水上旅游、古镇旅游、文博旅游等旅游;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展博物馆奇妙夜等活动;支持品牌书店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多业态经营;鼓励特色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打造知名夜购商圈和夜购品牌。二是增加文化体验。鼓励各景区开发旅游演艺项目,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小剧场,推出一批微型精品演艺产品,丰富游客文化体验,延伸文旅产业链。推动非遗项目进景区,提升夜间经济文化内涵。三是提升“过夜经济”。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如小镇民宿、温泉特色,推出一批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提升过夜游客比。四是打造美食街区。在商业综合体附近新建美食街区,打造“美食+文化/特色/场景”特色主题餐饮,形成一批“网红美食”打卡地,按照特色风格统一规划,避免同质。五是发展“黑天空”经济。鼓励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等建设暗夜星空保护地,发展以星空科普、星空旅游和星空创意为基本内涵的夜间文化产业。

3.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疏堵结合、服务为先”,加大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程度。城管执法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规划,明确夜市经营时段、经营区域和经营范围,不得严重扰民、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等。可通过设立市、区、街(乡镇)三级夜间经济负责人制度,鼓励相关工商协会推进区域夜间经济发展,引导行业自律,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

4.完善城市服务保障功能。一是完善夜间配套设置。完善城市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适当延长特定公交线路运营时长,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支持党政机关夜间停车位向游客和市民开放,鼓励网约车平台加强夜间车辆调配。三是建立夜间经济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四是充分借助有关企业力量,通过相关数据掌握城市夜间消费情况,逐步建立包括交通、安全、卫生健康等公共项目在内的“夜间数据中心”,助力建立起多元化夜间经济。

 

(社省委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