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高速路运输欠缺动态监管体系
九三学社淮安市委会机关干部刘铭铭说,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约有2亿吨,其中液氯、液氨每年运量分别达400万吨和300万吨,我国危化品公路运输已占年货运总量的30%以上,随着经济发展,危化品产量和运量逐年上升。由于航空、铁路、水运对危化品运输限制条件较多,成本也高,而高速公路运输以其便捷性成为危化品运输的一种主要方式。如此长距离、大吨位的运输状况将长期持续,如果缺乏动态监管体系,发生事故造成延误,其危害和损失是不可估计的。目前,危化品在动态监管方面出现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危化品运输企业没有对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监控终端,没有建立危化品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使驾驶人员和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脱离监管,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现象严重。
二、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安装了实时监控终端,由于危化品监管平台没有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与协议,各平台之间无法互联互通,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现跨省实时监控和信息共享。当车辆在异地发生事故时,监控系统不能立即报警,无法为应急救援机构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影响了应急救援的实施。
三、在动态方面,涉及不同地区的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由于没有跨行政区、跨部门的通报协查机制。异地相关部门无法追究违法单位的责任,只能在现场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划片分割的管理不利于对危化品高速路运输的动态监管。
从建立危化品高速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的角度,本着“监控过程、联动执法、有效应急”原则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公安、交通、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在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议省级部门成立“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道路监管协查指挥中心。通过具有国家标准的统一监控平台,对危化品充装、运输及车况进行有效监控,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全方位协查安全监管。
二是利用卫星定位(GPS)等技术,对危化品营运的人和车实施动态监控。使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协议,开发出综合使用压力、加速度、振动、温度、湿度和气体等多种微传感器构成的集成系统,实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测。同时,针对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中的安全隐患,开发一系列的传感、警报和电子通讯系统,利用车载GPRS将车辆定位信号与传感信号,以便捷形式发送至道路监管指挥中心上去,实现采集数据的无线传输。指挥中心可以直观地掌握车辆动态。
三是常态检查和动态监管相结合。交管部门跟踪指导危化品企业建立车辆监控平台,对每部危化品运输车都能实时监控,确保运输车辆按指定线路行驶,杜绝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等重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对易发事故路段、连续转弯路段加强排查,防范事故发生。对于早晨2时至8时要防止疲劳驾驶,在雨雪冰雾的天气情况下要格外小心,减少运输等。
四是动态监管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相结合。高速路监管指挥中心在重大事故时,联动指挥各部门处理事故。通过信息平台,交通部门封锁事故路段,发布择道信息;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医卫部门抢救伤员;消防部门处理危化品;环保部门对环境检测评价;新闻部门宣传驾驶安全。各部门在联动机制之下,第一时间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