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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燃冰”科学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04-2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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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学社社员陈凯说,中国首次在陆域上发现“可燃冰”(又称天然气水合物)的环保新能源,使我国成为加拿大、美国之后,在陆域上通过国家计划钻探发现“可燃冰”的第三个国家,“可燃冰”是后石油时代的主要替代能源,而且储量是现在发现的化石能源的两倍,是公认的地球上尚未开发的最大新型能源。这是我国继2007年5月在南海北部钻出天然气水合物之后,又一个重大的突破。青藏高原上发现“可燃冰”,其资源量超350亿吨油当量,加上南海、东海等海洋资源,对我国资源可持续配置、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非常大的战略价值和意义。因此,在“可燃冰”尚未开采的今天,我们需要重视“可燃冰”开发的前期研究、规划和科学开发,以加强该类资源的管理。为此建议:

  一是国家成立“可燃冰”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可燃冰”开发管理的协调机制。将可燃冰的开发、管理列入国家新能源发展规划等有关管理体系。

 二是重视“可燃冰”科学开发的系统研究,建立我国“可燃冰”开发模型。

三是我国要自力更生研究“可燃冰”开采利用的核心技术,以掌握世界领先的“可燃冰”开发核心技术。目前全世界对于“可燃冰”的开发、利用技术还处于同一起跑线,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科学配置开发资源,确保我国“可燃冰”开发的世界领先水平。

四是严格“可燃冰”的开采管理,严禁私人私企参与,同时兼顾地方利益。

五是严禁外国资本进入“可燃冰”开发领域,禁止“可燃冰”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