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学生在求职或工作中无辜陷入刑事犯罪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王某、李某等通过人才市场应聘到张某开的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工作岗位是担任业务员,老板张要求王某、李某按照事先准备的“话术”内容电话联系网络关键词的持有者,谎称有买家愿意高价收购关键词为由引诱被害人来商谈关键词转让事宜,并采用安排其他人冒充关键词的买家,同时安排技术人员配合,骗取被害人信任,尔后以完成关键词转让需要被害人所持有的关键词注册商务名址、制作APP等为由,骗取被害人的钱。后张某、王某及李某等均构成诈骗罪判刑。
在求职过程中,很多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加上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人才市场看到有单位录用自己,就草率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老板的指挥下,稀里糊涂地参与到了违法犯罪活动中,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刚开始王某、李某等也感觉不对,怎么要欺骗受害人,就去问老板。老板张某告诉他们说谎是销售的一种手段,公司是有正规营业执照的,没有问题,他们就信以为真。广大学生在求职务工中,需时刻具有自我保护的意识。除了谨防招聘欺诈之外,一定要注意防止自身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当老板要求、命令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时,决不能参加或妥协予以帮助,否则等待自己的将是一场牢狱之灾。
为了防范学生在求职或工作中无辜陷入刑事犯罪,提供如下建议:
一、学校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中应将加强法律意识纳入其中,特别是刑法意识,因为一旦陷入刑事犯罪,将是牢狱之灾,对于学生一生来说影响巨大。
二、政府部门在人才市场组织招聘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单位有一定的监管,对招聘企业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对一些必要的材料(营业执照、税务资料等)进行备案,以防很多诈骗企业混进来。
三、司法部门可以组织司法人员及律师等在人才服务市场设立法律咨询点,为学生们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及就业咨询。
四、公安部门要及时对此类诈骗案件及时侦破,有效遏制此类利用学生犯罪的发生。
五、宣传部门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此类案件也要多做宣传,防范学生在求职或工作中无辜陷入刑事犯罪。
上一篇: 建议停止评选活动的网络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