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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无锡市职工医保门诊补充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无锡职工医保较周边同级别地级市享有较高的保障能力和更多的优惠政策,自2013年起参保人员约定社区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在职4500元、退休5500元,分别提高至5000元和6000元,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参保职工医疗待遇,但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不论需要与否,存在突击购药现象。部分参保职工不管是否需要,往往会选择年初或某一特定时间,囤聚大量药品甚至保健品,在药店突击花掉个人帐户,再到定点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5000元或6000元的补充医疗”,其只要支付相关费用的15%(退休)、30%(在职)。
二、存在一卡多用现象,一人参加医保,全家都享用现象屡屡存在,让基层医务人员防不胜防,造成医保基金浪费严重。
为此,建议:
1.在使用“5000元或6000元的补充医疗”时设置一点门槛,比如先在定点医院自费一定比例金额后,或者全部由个人承担后,才可以使用“5000元或6000元”的补充医疗,这样既可阻止部分“套利”行为又可让医保基金用到实处。
2.实施分年龄段分配费用额度,针对年轻人生病的概率要低些的客观现象,建议拉大在职、退休的补充医疗补贴费用距离,合理调节医疗资源。
3、将保健品明确从职工医保门诊补充政策中删除。
4、严格执行药店处方制度,杜绝一张卡可以配一家子的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