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有效控制我市扬尘污染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年来,以雾霾为标志的大气污染问题已成为城市通病,广大百姓深受其害。反思雾霾多发的原因,施工工地扬尘被公认为是重要的排放源之一。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2007年11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为我国及各地方政府防治各类城市扬尘污染规定了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市为了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也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等。如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整治;2009年无锡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7月无锡市发布了新的《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3年5月无锡市制定并发布了《无锡市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所以,我市虽然目前尚未出台《无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但在防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方面,应该还是有法可依的。今年,为了减少和预防城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市政府要求在无锡市区内的建设工地管理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路面硬化率、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与建设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率、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和暂不建设工地绿化率都达到100%,并且要对施工工地落实情况展开为期7个月的跟踪检查。但根据本人对滨湖和北塘区多个施工工地的观察,除个别施工工地外,大部分施工工地均未按有关管理方法或条例执行,更不用说工地管理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了。在目前大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情况下,唯有切实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加大违者企业的违法成本,才有可能有效控制我市扬尘污染。具体建议如下:
1、专门立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根据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无锡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拆迁拆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公用工地、园林绿化工地、装饰装修工地等施工单位或企业的职责、扬尘污染防治基本要求与主要措施以及违者处罚规定。需要强调是,目前各省、市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太小,最高经济处罚低于3万元,违法成本太低,这是导致现有法律、法规对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没有形成威慑力的关键因素。所以,当前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是企业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的关键制约因素。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单位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市政府公告的形式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无锡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办法、主要措施与违法处罚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表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得好的施工工地,曝光处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施工工地,弘扬正气,逐步提高施工单位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3、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强化管理与监督,提升执法力度。明确管理责任部门(环保部门)以及配合部门(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等部门)职责,强化管理与监督,提升执法力度,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
4、施工工地安装摄像监控,全面提高监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到位情况的能力,弥补管理责任与配合部门人员短缺的现实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