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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危房加固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10414749分,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了7.1级强烈地震,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这次玉树地震是继西南大旱以后,中国发生的第二件特大自然灾害。地震是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类暂时无法排除危害,但人类可以采取积极的行动,应对天灾,从而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玉树地震后,仅一天时间,就已经清理发现死亡600余人,受伤人数已经过万,随着救灾抢险工作的深入,死亡和受伤人数还会大大增加。从电视报道的画面来分析,玉树地震的破坏力是十分强大的,同时也有力地证明一个事实:地震中被夷为平地建筑,基本上全是没有任何抗震能力危房,其中土木结构的建筑几乎全军覆没。玉树地震再次敲响了各级、各地城乡危房加固、改造的警钟。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吸取玉树地震教训,加强城乡危房加固、改造工作,绝对不能让类似玉树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在我国其他地方再次出现。
首先、要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危房普查,彻底清查全国城乡危房分布情况,为国家制订城乡危房加固、改造计划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保证城乡危房加固、改造计划能够按计划稳步推进。国家应当立即出台政策,加紧着手对我国几大地震高发带上的城乡危房进行加固、改造,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把地震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其次、各级财政应当设立城乡危房加固、改造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帮助经济薄弱地区的城乡危房加固、改造工程。建立严格的工程项目审查验收制度和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确保城乡危房加固、改造资金全部用于城乡危房改造项目之上。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危房加固、改造质量标准,指导城乡危房加固、改造工作,确保城乡危房改造的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切实能够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三、落实城乡危房加固、改造责任制。根据各地城乡危房普查掌握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央统一的城乡危房加固、改造计划要求,各地应当以县为单位,制订详细的、可操作的城乡危房加固、改造实施方案,要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城乡危房加固、改造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因危房加固改造不及时,或者加固改造达不到标准的,一经发现,要依法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加大力度,快速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全面实施。中央应当及时调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计划,加快速度、加大力度,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效果。取消农村危房改造地方配套资金的政策规定,省级、国家级贫困县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保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安全及时到位。

      第五、要明确危房加固改造的重点。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地震活动带上的城乡学校、医院和文物单位的危房加固改造工作,今年,中央就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处于地震活动带上的城乡学校、医院和文物单位的危房全面进行加固改造,以保证学校、医院和文物的安全,减少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