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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措施落实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5-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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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措施落实的建议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

随着我省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我省出台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90%以上街道开展日间照料服务,90%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我省设区市已开始建设或初步建成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由于缺乏社区功能统一规划,部分老旧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不达标,设施不全,缺乏日托床位场地,还有因服务人员人数、文化等限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具体表现在:

1.大部分高龄独居、养老特困老人已经开始安装并开通了紧急呼叫系统,但形同虚设成为摆设,有的无呼叫响应,有的响应迟缓,甚至无人应答。

2.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呈现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趋势,且缺乏老年服务常识和护理技能,加之人员流失比较严重,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影响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

3.对于当前老年人多患有的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社区或家庭医生的服务基本流于形式,老年人最希望解决的医疗健康服务未真正开展。尤其对于失能、半失能等政府购买服务的刚需老年人,专业的医学护理和康复技术在居家养老中更为缺乏。

为此建议:

1.积极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日间照料服务率、助餐服务率的同时,强化政府兜底或补贴,提升计生特扶老人、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关爱力度。一是政府统筹购买服务,优先保障特困老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如增加上门服务频次。二是设立紧急呼叫系统,保证24小时一呼有人应,一应有人管,确保特困老人的生命安全。三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加强医学护理,进行身体康复和精神康复的指导和服务,同时对家属也应提供免费培训。四是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由当地基层医院、医药融合型养老院、签约家庭医生等保障至少每2周一次的上门巡视。对于空巢独居高龄老人定人定时联系,每周上门看望。

2.积极普及推广养老服务教育。一是大中专院校要设立专门的养老服务专业,加快培养专业型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可提供免费入学并要求毕业后须从事对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二是对现阶段已在养老服务行业2年以上的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奖励,奖励按年数累加,以稳定人心,留住人才。三是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每年定期的培训,开展服务技能、服务态度等评比、评级。在目前医护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应增加培训紧急救助、慢性病康复、心理治疗等内容。四是行业内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专业职称晋升制度,提升职业通道,提高职业荣誉感,评出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服务人员,并与薪资挂钩。

3.持续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养力度。医学院校要加强老年科、全科、康复专业知识的教学,有目的培养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业。想方设法提高医疗保障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由当地基层医院、医养融合型养老院、签约家庭医生等设立社区医生点。

 4.进一步强化政府政策落地力度。一是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监督机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省市各项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予以监督,确保政策落地,并进行定期评估,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提升获得感。二是在政府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保证机构变动和职能划转的有效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三是统筹考虑城乡及不同地域的养老服务水平,做到养老服务政策的一致性和均衡性,缩小地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