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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0-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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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

资源化处理的建议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排放量剧增,生活废弃物对空气、水体、农田等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越来越盛。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分类观念逐步确立,源头减量颇有进展,资源化回收系统初步建立,垃圾处理能力有所增强,无害化处置率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简称“三化”)处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也存在减量化成效不明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一、减量化成效不明显

一方面,城乡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作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手段匮乏,图省事怕麻烦仍是居民处理垃圾的普遍行为与心态。垃圾分类长期难以全面推行,垃圾混装、混运、混处现象仍很普遍,直接影响垃圾减量。

另一方面,垃圾减量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缺少具有正向调节作用的政策措施、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特别对居民个人未有相应成熟的鼓励政策和明确的奖罚措施。

二、资源化利用率较低

一方面,未建立起完善的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缺乏垃圾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后续手段。当前垃圾集中分拣场所缺乏,多靠拾荒人员自发分拣,再转卖回收个体户及小工厂、作坊,造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程度较低。

另一方面,资源化利用仍处于初级状态,缺乏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再生产品缺乏市场和出路,回收行业经营混乱。比如,废旧衣物等回收企业数量有限,回收量、再生利用规模与产生量相差悬殊。

三、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

一方面,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无害化程度仍需提高。如省内镇江市区、无锡市区日均生活垃圾实际处理量分别为1450吨和3000吨,但与日均2000吨与3900吨的清运量相比仍存在缺口,无害化处理率虽较早期有较大提高,但与实现100%无害化处理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扩容亟待解决

另一方面,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能力缺乏,缺少消纳渠道。各地由于受城市发展规划及环保要求提高,有毒有害垃圾消纳途径少,造成了垃圾回收前面分,后面混,出处难,影响“三化”实效。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为此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各地应将垃圾处理的“三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抓手,切实提高重视度,在完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健全组织机构,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各类资源,形成社会合力。将垃圾“三化”处理成效作为相关单位、集体、个人创优评先的硬性条件,提高工作执行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动漫图画、甚至游戏软件等宣传产品,通过小品表演、电视访谈、组织市民参观、政府部门与市民对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意识。尝试建立生活垃圾“减量激励、超量制裁”机制,政府机关带头应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在全社会倡导减少浪费、使用再生产品等绿色生活方式。

三、建立完善市场机制

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企业经营,

加快垃圾产业化发展。对于处理成功的案例要及时扶持,在用地、投融资、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支持,支持企业实行产业化,生产成套设备、开发合作项目、出让专利技术,真正示范。 

按照市场机制要求,打破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和垃圾清运场队各自分头运营和管理的格局,实行企业经营模式,建立“收,分,用”循环系统,形成回收与处理的产、供、销“一条龙”机制。对合规企业进行经营许可证管理的同时,给予经营特许权和税费优惠、电价补贴、行政划拨用地等倾斜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快回收处理设施建设

各地应积极利用科教资源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加快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的建设,逐步建设建筑废物回收项目、医疗废物回收项目和废塑料复合树脂回收工厂等各种回收处理项目,提高垃圾处理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装备水平,形成多元化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的体系。

五、源头减少垃圾产量

可通过制定地方法规,限制过分带壳带杆的农副产品进入市场,限制各类产品的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的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减少白色污染,禁止非法堆放固体废物,鼓励引导企业生产、使用可降解的包装物,倡导有机物还田,推广净菜上市等。大力推广秸杆气化和沼气发生等成熟技术,注意综合利用垃圾焚烧灰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