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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孙怀昌建议:立法管理电动车

发布时间:2013-01-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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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江苏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扬州市委主委、扬州大学兽医学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孙怀昌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制定《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条例》,加重电动车“酒驾”处罚力度。

  建议1:

  强制实行上牌照制度

  提案内容:尽管要求,凡不在当年《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中的新购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但各地执行的力度不够或参差不齐。

  南京市车管所负责人回应:从2011年开始,南京市公安局发出公告,要求所有电动车必须上牌,否则交警上路发现,会查扣。

  建议2:

  电动车也应该年检

  提案内容:要以管理条例的方式,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年检与旧车报废的期限。

  南京市车管所负责人回应:目前交通法只要求对机动车实行年检和报废制度,非机动车没有纳入其中。

  建议3:

  加大违规惩罚力度

  提案内容:电动车违法现象仍很普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惩罚力度不够,因此需要以管理条例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违规处罚方式,并加大惩罚的力度。

  南京市车管所负责人回应:目前电动车闯红灯等,交警一般罚款20元,醉酒驾驶才会罚款50元。想要提高处罚力度,必须修改现行的交通法,因为交通法已经规定了非机动车的处罚上限。(摘自《现代快报》1.24日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