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路走来--访江苏金华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虹
这样一路走来
--访江苏金华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虹
个人小档案:
朱虹,1967年8月生,法学硕士,九三学社社员,江苏金华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镇江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九三学社镇江市综合二支社副主委,京口区人大代表。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镇江市优秀律师。2009年被评为镇江市十佳律师。
采访朱虹之前,她的一位同行向我们介绍情况时,以赞赏的口吻说:“她可是我们镇江律师界为数不多的美女律师之一,还是我们第一个硕士,真的不简单。”
在律师这条道路上,朱虹通过对自身特点的准确定位和把握,走出了自己特色和风格,优雅而从容。然而,在从业之初,她却差一点考虑改行。
一
与一些从青年时代就向往律师职业的同行相比,朱虹在青年学生时代,对律师这一职业却并无太大感觉,仿佛一个枪手,瞄准了几个靶子,却并不知道该射向哪里。
1988年,朱虹从学校毕业,未来的职业取向充满了变数。当时有三个去向可以选择,或法院,或检察院,或司法局。仅仅是觉得当法官自由发挥不够,朱虹并没有多少犹豫,便选择了司法局,进入司法局下属的镇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也许在内心深处,朱虹是一个向往自由自在生活的人。
“那时内向得很,见人说话都会脸红。刚到所里见习的时候,小姑娘一个,自己心理挺有压力。” 朱虹这样回忆自己律师职业最初的起步。
这种压力感可能始终伴随着朱虹,以至于参加工作若干年以后,遇有另外一个机会,她甚至萌生过改行的念头。然而,也许这就是一个人的命运使然,她,最终还是留下继续做她的律师。
“前不久,我们同学聚会,当年的男生女生一大帮子人,谈事业、谈工作、谈家庭。我和他们开玩笑说,人到中年了,安稳一些,工作和生活就不要再‘折腾’啦。”“不折腾”,这是一种调侃、玩笑,一种告诫,何尝又不是一种人生感悟呢?
不折腾,并不是随遇而安,不思进取,而是一种淡定,一种坚持甚至是一种执着。朱虹平静的外表下,有一颗追求梦想的心。她在南京大学读研时,孩子才几岁大,作为一个年轻的母亲,辛苦可想而知,然而她咬着牙坚持下来了。朱虹说:当时愿望也并不复杂,就是心里要圆一个梦,向往着法律的殿堂,也看看究竟自己行不行。后来,又到北京高级律师班进修,也坚持下来了。
“现在你看,大多数律师都是性格外向,能侃侃而谈,善于与人交往。”让人感叹职业的历炼对人的行为乃至性格塑造所起的巨大作用。正如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论述人的才能的差异时所说:“人的天赋才能的差异没有那么大,才能的差异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
二
朱虹现在担任数十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她依靠渊博娴熟的法律知识、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和亲和果敢的人格魅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肯定。
在京口区西陶社区回迁事务中,部分回迁户因楼层、户型等因素,不愿按时到场参与回迁分房,而更多的村民则眼巴巴盼望着早点拿到新房的钥匙,一时间矛盾难以解决。受京口区建设局的委托,朱虹赶到现场,一方面与村民沟通疏导,一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开展律师回迁见证业务,严格回迁分房程序,多方签字,出具《见证书》。通过律师的工作,回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一方面保护了回迁户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为政府化解了难题。
2004年,在镇江巨蛋娱乐有限公司和镇江二十一世纪乐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她作为清算组惟一的律师成员,从当年5月1日入场,到12月底结束,从酷暑到寒冬,长达8个月时间,她参与破产清算方案的起草,前后七易其稿,确保了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在法院指导下,通过严格法律程序,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一定的补偿,职工安置也较好地解决。
朱虹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从2005年1月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起,减免当事人代理费20多万元。她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镇江市京口区“法律六进”活动,自愿担任法律志愿者,在镇江市开展的“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中,她主动与京口区象山镇各行政村结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举办法制讲座,为村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朱虹律师也因出色的法律服务,受到京口区政府嘉奖。
三
本世纪初,镇江律师事务所酝酿改制,纷纷摘下国有体制的牌子,走上了合伙所、私人所,也最终把自己抛向了市场。
“刚开始真感到压力,心中无底,多少天都睡不好觉。”是的,习惯了国有体制下衣食无忧,有依有靠的生活,猛然打弯,转轨时的离心力换了谁都会感到心脏受压。还是坚持,走出自己的天地。改制以后,责任更重了,每天上班比以前更早,因为要对合作伙伴负责,要对员工负责,更要为年轻人树立榜样。现在,回顾当初的�厢澹�朱虹笑言,知道如此,当初还不如早改制呢,也许会走得更好!
也许是女同志特有的细腻,女性之间更容易沟通,朱虹的金华通律师事务所颇具特色--在全所律师中,从律师到职员,女性竟占了绝大多数。一位某高校毕业的女生曾在金华通实习过,感到这里的和谐的氛围,拿到律师证后,不惜从一家不错的单位辞职到所里工作。朱虹说起她的同事如数家珍:吴律师擅长于劳动争议案,原律师专长于交通事故案中的人身赔偿案和合同纠纷案……
朱虹所在的江苏金华通律师事务所(原名镇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多年被司法部门和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青少年维权岗、严打先进单位、集体三等功,多名律师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律师。2006年6月该所律师参与镇江市司法局、镇江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镇江市第二届律师辩认大赛,荣获团体第二名。随着国家对律师业改革的春风,金华通所改制为合伙所,现有合伙人3人,执业律师6名。其中一名律师具有硕士学位,大部分律师具有中高级职称,都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建所以来,办理各类案件上万件,担任国资、中外合资、各类民营企业、有关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50余家,参加了京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决策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朱虹对事务所的定位也有清醒的认识。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她认为,现在非诉讼业务应该是一个方向,通过律师主观努力,能看到自己劳动创意的有效成果,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
找准自己的定位,沿着一条路坚持踏踏实实走下去,简单做人,简单做事,朱虹就这样一路走来。如今的朱虹,所里业务打理得井井有条,同事、同行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她自己在办案之余,练瑜伽,练跳操,自信满满。经历过压力、�厢澹�终于守得云开日出,朱虹的事业和生活,正如她的名字一般,一片彩虹!
(本文转载自《京江晚报》,撰稿 祁山洪 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