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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改不能重“药”轻“医”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基层医改不能重“药”轻“医”
 
九三学社社员、徐州市爱心医院刘子安说,今年,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基层医改),是各地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但本人通过调查发现许多地方基层医改存在重“药”(基本药物制度)轻“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现象,具体表现如下:
一、 绩效工资迟迟不能兑现,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国务院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但至今江苏除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兑现绩效工资外,其他事业单位均没有兑现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药物收入被收回,又没有财政合理补偿,又没有绩效工资保障,导致医务人员收入明显下降,进而工作积极性下降。
二、 人员编制不足,不能满足基层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目前江苏按服务人口的15~18人/万人核定基层卫生机构编制,但在徐州因财力原因只按11人/万人设置人员编制,这就导致许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岗位设置不合理,许多岗位只有1人,根本满足不了24小时值班需求,也不符合规范的医疗程序,更抽不出人员来做预防保健,结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发挥基本的看病功能。
三、 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资金补偿不到位,医疗设备等硬件添置审批程序繁琐,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硬件上满足不了老百姓基本需求。
四、      医保结算率低,结算不及时。在徐州虽然医保承诺对基本药物实行足额结算,但总体医保费用结算率还是偏低,甚至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亏损运营,还有就是不及时,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周转。
五、 基本药物制度均已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基本药物配送点少,药物配送不及时,以徐州为例,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确定2家配送单位,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仅数量比大医院多而且分布较分散,配送药物数量少且零散,导致配送单位积极性不高,药物配送不及时,影响病人使用;2.专科用药偏少,如小儿科等老百姓需求很大的专科用药很少也不能满足需求;3.慢性病用药和大医院对接不上,许多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都是在住院期间用药的延续,但大医院给出的治疗方案,往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无药可用,这就导致许多医疗花费较大的慢性病患者还是不能分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建议:
(一)、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不是简单地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这么简单,应该确立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体,只有确保医务人员在改革后比改革前收入不减少或有所提高才能确保其工作的积极性,要让医务人员的价值在阳光下体现。
(二)、合理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确保发挥其各项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仅要能满足辖区居民的基本看病需求,还要承担着重要的疾病预防、防疫功能,因此编制核定一定要合理足额。只有这样才能减弱其逐利动力,发挥其公益作用。
(三)、建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费用由县市两级财政直接上缴省级或中央财政,由中央或省级财政直接拨给基层卫生机构,以确保基层卫生机构设备、人员、运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建议适当扩大基本药物目录,使专科用药和慢性病用药和三级医院对接,保证居民用药需求。
(五)、减轻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税赋,同时引入竞争机制,调动配送企业积极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送及时。
(六)、加大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结算倾斜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