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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针对中小学学生的社会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年来,针对中小学学生的社会培训机构正成为一块日益庞大的蛋糕。但是,却因为无人监管,长期处于鱼龙混杂的状态。以无锡惠山区洛社镇为例,一些无证经营的社会培训机构,从2014年下半年的48家已经发展到今年上半年增之87家(不含在小区内不挂牌的家庭式的培训机构)。由此可见其发展速度。这些机构主要培训形式有: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各类学科培训、晚托班培训(提供饮食)、寒暑假全托(提供饮食)等等。

这些培训机构存在着众多的问题:90%以上没有任何资质,没有相应的办学资格证书;培训教师不规范,或为学校退休教师,或为不顾命令禁止的在职教师,或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在职学生或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办学地点多为学校四周的民房、集体单位出租门面、小区内家庭用房或老旧私房;收费没有明确的标准,鱼龙混杂,有的存在明显的乱收费现象;培训效果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成效难以检验,办学质量得不到保证;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和饮食卫生隐患;部分社会培训机构与学校在职教师勾结,通过他们提供生源,影响到正规的校外培训中心的招生。

为此,建议:

   1、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排查,重点对办学资质、教师资格、办学地点、收费情况、纳税、消防、卫生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无证无照、偷税漏税等违法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勒令关闭;对违规行为要严肃责令整改,并给予严肃的处罚。2、建立完善针对中小学学生的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规章,对办学资格、从业教师资格、办学地点选择、收费标准以及卫生、消防要求进行明文规定,为社会办学力量提供制度依据。3、堵疏结合,规范培训市场,由教育部门统一成立专门公办的培训机构。4、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家庭式的补习、私自向社会培训机构输送招生生源等行为。根据教师职业相关条例,该停职就停职,该除名就除名。5、多渠道设立公共监督平台,如对外公开统一的举报热线。